关于启用“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 管理系统V2.0”的通知
盐建建筑〔2016〕4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苏建建管字〔2016〕82号)文件精神,经省住建厅统一布置安排,我局对“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升级版本为“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V2.0”。9月初已对全市具体管理人员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现为了顺利使用新的评价系统,切实做好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特就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新系统可通过登录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点击“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V2.0”进入,或直接登录http://218.92.169.106/ZhxyglxtComm/。老系统的登录用户名及密码正常使用,省一体化平台Usbkey也可直接登入。
2、新系统中企业信息、业绩、奖项、扣减分项等均需重新录入,各地需立即通知到当地注册的每个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和在当地有在建工程的外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登录系统并录入企业信息,不能遗漏。市直企业由市建管处负责通知落实。企业信息录入工作原则上在10月15日前完成。
3、因各地部门人员变化较大,系统更新内容较多,应明确信用评价中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员和工作权限,以便于系统中分配相关权限。具体项目有:综合大检查的选项、检查分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审核、奖项审核、重大事项扣分录入、一般事项扣分录入等。并将人员及权限分配情况于9月26前报我局建筑业处,联系人:朱贻杰,电话:88423577,邮箱yc_jsj@sina.com。
4、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参照“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V2.0用户手册”(见附)。
特此通知。
盐城市建筑市场综合信用评价管理系统V2.0用户手册
附:(电子文件)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