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建筑〔2017〕52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城南新区建设一局、二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荐申报盐城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人选的通知》(盐建建筑〔2017〕33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在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的基础上我局对申报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和遴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盐城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人选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1、盐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安全专家库专家人选
2、盐城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专家库专家人选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