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站内搜索 后台
废墟上立起的丰碑 ———市城乡建设系统“6·23”抢险救灾重建家园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 2017-06-23  浏览次数:   来源:   字体大小:【
  白墙灰砖黛瓦,绿树青草人家。6月中旬,记者走进阜宁县吴滩街道立新村,村口好似一处园林小品,道路平整、花木扶疏,移步换景,休闲健身广场、卫生室、活动室、农贸市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一派苏北水乡田园风格。125幢农家别墅错落有致,牢牢扎根在广袤的田野中,375户受灾群众领到新房钥匙后,正热火朝天忙着装修。 


  一排排崭新的小楼,一个个美丽的村庄,一张张幸福的笑脸……“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已过去一年,在30余公里长的龙卷风风带沿线,曾遭受创伤的土地上,目前群众生活已经恢复正常,灾后重建的20个安置点全部建成交付,到处呈现出勃勃生机。 


  回眸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市城乡建设局和阜宁县住建部门按照市、县的部署与要求,在全系统上下打响了一场奋力抢险救灾重建家园的攻坚战,将鲜红的党旗插在灾区建设的最前沿,成了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中流砥柱。 
  那一刻 
  城建人上下同心一切为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灾情就是命令。去年“6·23”灾情发生后,阜宁县住建局局长陈鸣永第一时间带领由局机关及城建执法大队、村镇执法中队200余名工作人员组成的救援队伍和11台工程机械,火速赶赴板湖镇戚桥村、硕集社区双桥村两个重灾区,清理路障、抢救伤员、维持秩序、转移群众。至当晚8点,救援人员共帮助清理倒伏在路面上的路灯杆线200余根,各类杂树2000余棵,帮助抢救伤员16人,运送救灾物资5车次,为后续人员进村开展大范围的救援打开了通道。 
  21时许,省住建厅、市城乡建设局的领导抵达阜宁指导抗灾救灾工作。与此同时,市城乡建设局组织调运的第一批救灾物资连夜运往灾区。 
  24日早晨6时30分,阜宁县住建局紧急召开系统全体人员会议,进一步传达市、县指挥部有关抗灾指令,对抗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当时在阜宁住建人的心中只有一个想法:排除隐患,打通生命线!危房鉴定、受灾受损房屋核实登记、建筑工地和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全面排查、县城受灾核实登记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员投入到抗灾的战斗之中。面对急难险重的任务,城乡建设系统参与抢险人员从没有畏惧过、退缩过,抢险救灾中,他们“拉得出、打得响、能打硬仗”的作风得到了又一次锤炼。 
  那些天 
  城建人冲锋在前在风雨中彰显责任与担当 
  大灾面前,全体城乡建设系统的党员干部始终是政府信得过、人民群众可依赖的重要力量。 
  受灾地区房屋受损严重,住建部门担负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职能,危房鉴定、受损房屋核查登记,更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职责所在。在受灾村组,评估人员顶着高温烈日,严格按照统一评估标准、统一排查样式、统一技术要求,克服各项困难,每天连续工作16个小时。由于灾区道路不畅,小组成员每天要步行20多公里,嗓子喊哑了,脚板磨破了,脸上、膀子上晒脱了皮,他们也全然不顾。在省市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的大力支持下,仅用两天时间,便完成对陈良、板湖、新沟等7个镇(街道)22个受灾村庄5000多户受损房屋的安全评估工作,同时,为灾后重建建立了完善的技术和影像资料。 
  识大局就应有大担当。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住建部门的同志还积极主动帮助其他部门和单位组织抢险救灾工作。阜宁城东水厂断电停水、金沙湖旅游景区树木倒伏严重,阜宁县住建局第一时间给予支持,为金沙湖景区减少损失近3500万元,县城居民的用水问题也得到了迅速解决。 
  与此同时,阜宁县住建系统的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业踊跃捐款,奉献爱心,不到3天时间,累计筹集爱心款项388万元,其中仅局机关干部职工捐款就达13.8万元。 
  在抗灾救灾的第一线,阜宁县住建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彰显着“以民为本、勇挑重担”的责任担当。 
  这一年 
  城建人勇挑重担废墟上崛起美丽和谐新家园 
  安置房建设是一项群众期盼、政府关心、社会关注、影响深远、惠及群众的民生工程,工程质量不能有丝毫马虎。省住建厅、市城乡建设局与阜宁住建局灾后重建工作组人员,深入阜宁县灾情最严重的7个镇区22个村进行实地踏勘、现场调研,并与市、县规划建设部门研讨,对灾后重建的规划选址、过渡安置方案提出建议,为阜宁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迅速把工作重点转到灾后恢复重建上来。 
  市城乡建设局工作组现场指导,跟踪督查,配合市指挥部,根据《盐城市“6·23”龙卷风冰雹特别重大灾害灾后重建总体方案》,制定下发了《阜宁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援建工作方案》,明确了重点援建和对口援建两种援建方式,组织援建单位与阜宁县签订了代建协议,使援建工作保质保量,有序推进。 
  同时,建立灾后重建安置点建设专项督查制度。从市、区城乡建设系统抽调10名质监和安监专业人员,与指挥部部分人员组成5个督查小组,对阜宁县、射阳县20个安置点进行每周的质量、安全督查,定期参加阜宁县指挥部召开的工作例会,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阜宁县住建局积极策应,快速部署,各施工单位迅速组织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全县16个安置点立即全面启动建设。施工期间,该局多次组织“6·23”灾后重建工程“家家到”现场观摩活动,形成了比、学、赶、超的浓烈氛围。 
  为有效保障施工进度,确保打足人力、上足机械,阜宁县建立规范高效的自查机制,出台重建安置点建设管理考核、现场管理制度、工程进度及现场施工人员考核管理、交房验收管理、自筹款结算收缴、服务保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确保重建工作有据可依、高效规范。 
  市城乡建设局督查小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会同阜宁县政府部门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突击检查,定期会办、召开现场会,推动面上质量安全管理,消除各类隐患。出台监理和跟踪审计管理办法,确保监理和跟踪审计人员履职到位,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建立现场监督提醒机制,在各安置点建设现场设置广播和督查问题整改公示牌,及时通报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问题整改等各方面情况,不间断广播存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及作业班组抓好质量、安全问题整改。同时,切实抓好夜间赶工的质量安全管控,要求“五方责任主体”在岗在位,建设单位全程把好质量安全关,监理单位强化巡查工作。针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质量和安全隐患,在阜宁县丹平安置点组织已开工的15个重建安置点100多名建设、监理、施工和援建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召开现场会,通过现场点评、讲解示范,促进各安置点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阜宁县指挥部组织抽调质监、安监精干力量,成立3个“飞行”检查小组,对各安置点农房主体扫尾工程和附属配套工程进行全天候检查,突出夜间质量安全监管,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施工单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进入下道施工程序。还对“五方责任主体”没有在岗在位人员和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采取通报批评、罚款、扣信誉分等一系列处罚。各安置点还设立3名群众监督员,对群众监督员和群众发现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回应并整改反馈,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阜宁县住建局结合市、县两级督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组织开展“灾后重建安置点建设安全隐患整治突击周”活动,对安置点建设中存在的安全和质量问题进行突击整改,对隐藏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针对灾区施工条件复杂的实际情况,重点对房屋容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和安全问题加大整改力度。“整治突击周”活动结束后,还组织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全面到位不反弹。 
  市城乡建设局每周都对集中安置点建设工作进行专题会办,以便各相关单位在建设中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安置点建设。所有施工单位都配强配齐人力、机械、物资,积极组织施工,倒排工作节点,以争创省市文明工地为目标,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阜宁县住建局、审计局、安监局等部门主动介入,做好工程建设过程监管工作,实施全过程动态实时监管,加大监理、跟踪督查力度,确保灾后重建项目成为“阳光工程”。 
  在安置点建设期间,省、市、县三级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李强、市委书记王荣平多次亲临建设现场,指导工程建设。阜宁县委主要领导每周一督查、每周一推进,时刻要求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精心组织施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扎实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为了实现上级党委、政府提出在“6·23”一周年前,让受灾群众全部搬进新居的承诺,城乡建设系统发扬“铁军”精神,投入到安置点建设与管理上,“抢进度,保质量,建精品”是他们的座右铭。他们不分寒冬酷暑,披星戴月,风雨无阻,为了让受灾群众早日搬进新房而默默奉献着。 
  功夫不负有心人,城建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兑现了当初的承诺:截至发稿时,阜宁县16个灾后重建安置点4946套514620平方米民房、26264平方米公共建筑主体全部竣工交付,其中陈良居委会、东崔、蔡河、两合、北陈、南湾等安置点部分村民早已入住。由台湾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捐资6000多万元援建的板湖镇孔荡安置点,282户村民也于6月17日通过公开摇号,领到了装修好的新房钥匙,拎包即住。射阳县陈洋、伍份、新宏、海河旭日4个集中安置点218套新房也已全部建成并完成分房,受灾群众都已搬进新家。 
  每一处安置点交付后,均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牵头组织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成立工程质量服务小分队,在一年质量回访期内常驻安置点定点办公,现场复查,发现问题及时与住户对接,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处理到位,监理人员跟踪验收到位。 
  从11个月前的一片废墟,到如今的楼宇林立,城建人用他们的担当、责任和勇气,创造了实实在在的“城建质量”和“城建速度”。
【打印本页】【加入收藏】【关  闭】
版权所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
邮编:224005 传 真:0515-88423722 电话:0515-88423711 Email:web@yccin.gov.cn
备案号:苏ICP备05000512号
今日访问:00032987
历史访问:0029876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