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八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住建部第18号令)。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办理材料:
一、土建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开工批复;
(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勘查表);
(6)已确定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证明书;施工合同(含劳务、桩基分包合同)、施工企业及分包企业备案证);
(7)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公建配套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公建配套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住宅小区)、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备案登记表、抗震设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8)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审批表;
(9)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明);
(10)监理手续(监理合同、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总监证书及监理企业备案证);
(11)建设资金已落实(银行出具的本工程资金证明);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
(13)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14)涉及到深基坑并可能造成市政基础设施损坏的项目需提供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市政基础设施保护协议书》。
二、装潢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
(4)已确定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证明书;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备案证);
(5)施工图纸审查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审批表;
(7)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明);
(8)监理手续(监理合同、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总监证书及监理企业备案证);
(9)建设资金已落实(银行出具的本工程资金证明);
(10)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
(11)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三、市政项目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立项、开工批复;
(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施工现场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现场施工条件勘查表);
(6)已确定施工企业(中标通知书、合同备案表及工程建设项目交易证明书;施工合同(含劳务合同)施工企业及分包企业备案证);
(7)施工图纸审查资料(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及其审批表;
(9)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明);
(10)监理手续(监理合同、监理部组成人员名单、总监证书及监理企业备案证明);
(11)建设资金已落实(银行出具的本工程资金证明);
(1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通知书);
(13)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
流程图:
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69083003 。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表格下载: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