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依据:
盐建法规[2016]11号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请条件:
来盐投标的市外建筑业施工企业。
申请流程:
1、登陆“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http://www.bdzy-edu.com)”,进入“盐城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http://218.92.191.41:8030/)”,点击“资质核验(http://218.92.191.41:8030/Home/QualityCertificationLogin)专 栏”填写企业基本信息和此次申请核验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
注:外市进盐企业拟投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等人员信息应能在省住建厅资质管理库中读取。
2、市外企业投标负责人、担任投标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及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企业经办人携带申请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身份证信息需每次通过读卡器进行核验)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局窗口(盐城市府西路1号)办理核验手续,符合要求的,发放“盐城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证明”。
申请材料:
1、盐城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本页最下面附件下载或行政许可里面的表格下载专栏里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人的相关资料);
4、建设方招标邀请函或合法有效的招标公告;
5、拟担任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小型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凭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劳动合同;
6、拟担任工程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凭证、相关职称(执业)或岗位证书;
7、江苏省以外的建筑业企业还须提供江苏省住建厅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年度)》(外省人员需录入省信用手册);(省外企业就江苏省信用管理手册详询0515-88333402)。
注:社会保险证明中的单位必须是办理资质核验的企业或其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子公司无效;社会保险凭证的时效为办理核验手续前一个月,并提供网上查询方式。
申请表和其它项复印件按顺序简易装订一套存档(复印件使用A4纸,且加盖企业印章原印,印章为复印的无效)。
3-7项所列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核验后归还。
另:2016年7月18日之后发布招标的项目,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按此流程办理。
流程图:
办理时限:
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 联系电话:0515-69083003(建筑类)
0515-69083002(市政类)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8:00 。
表格下载:
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