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建组人〔2016〕10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建函教〔2016〕1号)的统一部署,以及省厅的近期工作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第三次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具体各项工作委托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建筑工程学校)负责。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11月12日、13日;
具体各科目考核时间
11月12日9:00~12:00:土建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装饰装修施工员;14:00~17:00:市政工程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
11月13日9:00~12:00:土建质量员、材料员;14:00~17:00:设备安装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劳务员。
考核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报多个岗位,但同一时间考核的岗位不可兼报。
1. 具有土建类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1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 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2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 具有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具有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以报考材料员、资料员;
5.具有高中学历,10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凡相关专业课程设置中有1年职业实践环节(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的建设类高职院校或设有土建类专业的综合类高等院校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由院校集体报名相关岗位的考核评价(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
四、网上报名时间:9月8日-10月8日
五、现场审核时间:10月8日-10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准考证打印:10月25日以后,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在线打印。
七、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地点
市直和城南新区企业审核地点: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职工教育培训办公室、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建筑工程学校)二号教学楼南一楼101室,盐城市城南高职园区(盐城市学海路28号)。审核人:卞林桂、顾庆荣,89966505。
东台:东台住建局(东台市广场路8号815室),审核人:周颖淑,85212508。
大丰:大丰市建设职工学校(大丰市健康东路78号),审核人:万娟,83510410。
射阳:射阳县住建局四楼建工科,审核人:冯燕69923525。
滨海:滨海县迎宾西路建设局院内建设职工学校,审核人:张春东,84104273。
响水:响水住建局112室(县城双元路416号),审核人:施琪,69816112。
阜宁: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3楼,审核人:符丽云,68691032。
建湖:建湖中等专业学校(汇文路建湖总工会院内)职工教育处,审核人:王宣,86213107。
盐都:盐都区住建局组织人事科,(新都路盐都住建大厦),审核人:陆素芳,88429579。
亭湖: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东亭国际大厦二楼),审核人:卞留勇,89802621。
开发区:开发区住建局(松江路18号招商大楼西楼大厅建设局窗口),审核人:孟慧,68820138。
八、培训工作由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组织协调,培训地点设在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盐城建筑工程学校),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班。九、各县市、区具体负责本辖区的文件通知及考试报名相关工作,并于10月10日完成收费汇总上报工作。
十、有关重要说明
(1)按本次考试要求,企业集体报名功能关闭,在职人员的报名只能以个人账号进行,单位账号报名系统仅对高校开放。
(2)信息确认上报后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对待,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为强化报考人员诚信自律意识,报考人员需在报名表上指定位置签署诚信协议,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7日